卢森堡习俗禁忌(2)
时间:2016-05-11 21: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世界风俗网-网络收集 阅读:次
温馨提示
1、卢森堡邮寄旧服装时需征收关税。邮寄旧服装如收件人拒收是不能退回原处的,因此要注明替代收件人及其地址。金、银首饰和贵重物品邮寄时要保险。按卢森堡规定,禁止邮寄包括未署名及未标明出版者的小册子、气枪、匕首、内藏剑和手杖,装有弹药的手杖、秘密防卫武器、糖精及类似甜剂(政府购买除外)。
2、办公时间:卢森堡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通常办公时间上午8时半至下午5时半。火车站和机场的银行周末也营业。货币还可在饭店和一些商店兑换。
零售商店营业时间为9:00-18:00。
银行营业时间为8:30-12:00,13:30-16:30或17:00。
3、小费:饭店和餐馆收取服务费,如果给你提供了特殊服务,可付一些小费。出租车为车费的10%-20%,行李按件数付小费。理发为费用的15%-20%。
4、电压:多数地区为220伏特,某些地区仍使用110伏特。
5、卫生间:女卫生间称为Damen,男卫生间称为Hommes、Messieurs或Herren。
6、卢森堡整体医疗卫生条件良好,常用药品供应充足,价格较高。
7、到卢森堡短期旅游或探亲建议到当地注册的保险公司购买旅行人身意外保险(包含医疗保险)。在卢留学、工作或生活超过三个月,则必须参加医疗保险。
(编辑:www.sjfs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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