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非洲国家多姿多彩的婚礼习俗
非洲的婚俗制度非常复杂,伊斯兰教实行一夫多妻制,其它宗教也有一夫多妻的。在19 世纪里,非洲社会还存在着大家庭制度,妇女们承担着沉重的劳动,在婚姻上也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直至19 世纪,在非洲广大地区,不同的民族有各自通婚范围的严格限制。刚果各部族禁止同一家族的男女结婚。津巴布韦的绍纳人则规定奉祀同一图腾的人不能通婚。长年靠放牧为生的坦桑尼亚马赛族严格奉行族内通婚 制。马达加斯加的麦利那人,为维护部族的经济利益,规定男子不能娶外族女子为妻。多哥的塔姆贝尔人却兼而有之,既主张族内各家庭间的联姻,也允许花费21 筐黍或4头牛从别的部族“买”回妻子。古老的俾格米人则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且婚姻往往是同辈兄弟姊妹之间进行;他们还实行换婚制,即某男子娶某女为妻,则要把自己的姐妹(或堂姐妹)许配给女方的兄弟(或堂兄弟)作为交换条件。
在19 世纪,非洲青年男女的婚配大致有如下三种途径,一为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男女双方父母为子女订下的终身大事;其二为男女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婚姻;其三是少数部族的指腹为婚。儿女婚事一切由父母操办是19 世纪非洲婚俗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按古埃及人的传统婚俗,男方在婚前不能直接同女方见面,只能托媒人或自己的母亲、姐妹去相看,直到订婚后,未婚夫妻方能见面。
坦桑尼亚的哈亚族人绝对禁止不听父母之命而自由选择对象。在刚果南方,青年男女定亲,除了 双方父母同意外,还需征得舅舅的同意,如舅舅不赞成,再好的一对情侣也不能结婚。 按自己的意愿寻找意中人是19 世纪非洲青年的美好向往。阿尔及利亚姑娘可以有权自由选择如意郎君。摩洛哥柏柏尔人的新娘庙会更是当地青年男女择偶的“开放场所”。乌干达东北山区的卡拉莫贾人的自由恋爱方式独具特色。卡拉莫贾的小伙子来到舞会上,在短短的卷发上插着一根引人注目的驼鸟毛,披上他们亲手杀死的野兽之皮,有意识地在姑娘面前唱唱跳跳, 如数家珍似地炫耀自己的战绩,以求最终赢得姑娘的芳心。
在非洲的一些部族中,19 世纪时还流行指腹为婚的习俗。坦桑尼亚的马赛族人当得知某妇女已经怀孕时,有男孩的父母就前去说亲,定下婚事。如以后生的是女孩,则正好可以珠联璧合;如生的是男孩,也可以结成生死之交的朋友。这种指腹为婚的现象,在坦桑尼亚的玛孔德族和博茨瓦纳的茨瓦纳人中也是屡见不鲜的。喀麦隆和尼日利亚的富拉尼族中则流行给刚刚呱呱坠地的女婴定亲的习俗。
19 世纪时南非布须曼青年男子向女子救爱的方式也别具特色。他们求助 于“爱神之箭”,即切削1根约1厘米长的羚羊角做箭矢,涂上祖传秘方制成的******,装入弓弦,当他倾情于某个姑娘时,就悄悄接近她,冷不防射出箭,射中姑娘的腰部。如果姑娘拒绝,就会拔出箭,怒目而视,求婚者见此而退避;如果姑娘没有马上拔箭,则意味着求爱者将如愿似偿。
在苏丹南部的克雷亚族中,19 世纪时还流行着“女人娶妻”的习俗。那些因不育而离婚的妇女,或是家中唯一幸存的、并希望延续家族香火的女性有资格“娶妻”。女子“娶妻”后,其社会地位上升,成为一家之主,妻子称她为“丈夫”,子女称她为“父亲”,不过她们的子女都是私生子。
19 世纪时,在克雷亚人中,除了同性婚姻外,还有“鬼新娘”的风俗。 即一个男子未成家就早死,其家人仍会为他“娶亲”。“鬼新娘”所生的孩子当然也是私生子,但这些私生子将来要以死去者的姓氏而起名,归入其父系门中。
在非洲,19 世纪时婚嫁盛行男方给女方送聘礼。聘礼物品因地区而异, 一般以牛、羊和其它牲畜为多,有时也加上一些现金、衣服及妇女用的各种装饰品。在埃及、摩洛哥、利比亚、刚果等地存在索要高昂聘礼的现象。非洲的婚礼通常为7 天,有时更长。在婚礼中,鼓乐齐鸣,歌舞通宵,热闹非凡。在肯尼亚东南沿海蒙巴萨岛的居民中,一直流行着新郎入赘的婚俗,并举行隆重的“送新郎”仪式。该仪式是在夜晚进行,男方亲友鸣鼓奏乐,簇 拥新郎向新娘家走去。在送亲队伍中,有位艳装姑娘手捧铜盘走在最前面, 盘中盛放由棕榈绿叶托着的槟榔以示避邪。当载歌载舞的队伍到达新娘家后,双方谢礼,然后请新郎入洞房。花烛之夜,新郎要见新娘先得过一道“握 手”关:新床前挂帘,新娘由女伴们陪坐在床后。这时新郎要上前去,从帘下摸握新娘的手,人们在旁观看。由于新娘和女伴们同时伸出手,新郎往往摸错,使宾客们捧腹大笑。直到新郎“得手”之后,幔帘才撤去,在人们的欢笑和祝福中,新婚夫妇开始新的生活。
19 世纪时塞舌尔人的传统婚礼以“结婚游行”和“探洞房”而著名。“结 婚游行”与中国以花轿娶亲的排场相似,是新婚夫妇赴宴途中形成的婚礼行列。队伍最前面有乐队伴奏,中间走着盛装的新郎和新娘,后面是亲友和宾 客。新婚队伍行进在乡间小道上,一路吹吹打打,热闹非凡。“探洞房”则是来自法国农村的一种习俗,是在新婚次日,新郎父母必须去探望新婚夫妇,以确定新娘的贞操。然后大家分吃一块喜庆蛋糕,在欢呼声和花炮声中, 向众人公布新娘贞洁的喜讯。
在多哥巴萨里族和南非科萨族人中,19 世纪时还流传着抢婚的风俗。这里的青年男女在订婚后互不往来,然后由男方暗中观察姑娘的行踪,纠集自家兄弟和好友,趁天黑将姑娘抢走,六天后举行婚礼。姑娘在被抢时,无论是否心甘情愿,都要装模作样地挣扎和反抗,高声哭叫,否则会被认为缺乏家教,被人瞧不起。到第七天晚上举行结婚宴会时,则广聚亲朋,新婚燕尔, 气氛一片欢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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