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传统习俗(2)
滇西地区
滇西地区的傣族,家庭婚姻具有更为鲜明的封建色彩,婚姻完全建立在买卖和包办的基础上。一般彩礼合三百元,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要负担“开门钱”、“关门钱”、“拜堂钱”、“佛爷费”、“认亲费”、“媒人费”等,达十几种。这实质上成了妇女的身价。
不少家庭贫困的青年男子,由于无法负担这一笔费用,便采取了偷亲、捡婚的形式,即男女双方感情成熟后,确定“抢婚”日期。男青年陪其伙伴,身带砍刀、铜钱,到预定地点埋伏,待姑娘走来,“抢”着就跑。姑娘假意呼喊通知家人,男方将铜钱撤下逃去。既成事实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邀请头人、亲友会商解决,聘礼定后,才正式过门成亲。
此外,在滇西地区的傣族,入赘的现象也较普遍,但在性质上和滇南地区的傣族已完全不同,它不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而是封建婚姻的产物。入赘的人社会地位极低,他们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滇西南地区
滇西南地区的傣族,以临沧耿马、普洱孟连为代表,家庭婚姻形态既有对偶婚的残余,又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应该是滇南地区傣族与滇西地区傣族婚俗观念的有效结合。
傣族的建筑受气候、海拔、地形、建筑材料等自然环境和人口、经济、宗教、政治、科技、思想意识等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西双版纳傣族民居为代表的优美灵巧的干栏式建筑,以元江、红河一线傣族民居为代表的厚重结实的平顶土掌房,以及典雅富丽的佛寺建筑。
在滨水而居的河谷坝区,因受炎热、潮湿、多雨、竹木繁茂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傣族的居民建筑以“干栏”(俗称竹楼)为主。上下两层,以木、竹做桩;楼板、墙壁、房顶覆以茅草、瓦块。上层栖人,下养家畜、堆放农作物。整座建筑空间间架高大,且以竹或木做墙壁和楼板,利于保持居室干燥凉爽。
如今,随着生态保护的加强和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开始以混凝土砖瓦结构代替竹木结构,但还保留“干栏”的形式或人字形屋帽的外形,因而仍习惯称呼它为“竹楼”。竹楼周围的宽阔庭院里都要种植瓜果林木或开挖小鱼塘,既可蔽阳遮荫,又是一道不设防的天然绿色“围墙”,外围随意搭上的竹篱,不为防人,只起到阻止牲畜闯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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