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风俗习惯(5)
哈萨克人认为每礼拜二、五是不吉利的日子,不能外出。在数目字方面很重视单数,尤其重视“七”和“九”,特别是“七”被他们崇尚敬重。在哈萨克的民间文学作品中,“七”是出现最多的一个数字,泛指数目之多。如“七天”、“七昼夜”、“七年”等多半是比喻征途的漫长,生活的煎熬、毅力的磨炼。在生活习俗上也常和“七”结下了不解之缘。如哈萨克人在婴儿出生后第7天要举行摇篮礼和命名礼。七代内不准通婚,而联姻的人家必须隔七条河。娶妻的彩礼也是多的为77匹马,中等户为47匹马,下等户为17匹马。人死后,把死者放人墓穴后,每人也必须铲7掀土。第7天要为死者祭祀。在死者生前居住的毡房中点7盏油灯等。甚至有7个客人一同来到门前时,主人也特别高兴,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如果其中一人给他们送些礼品时,认为是无上光荣和幸福的事,常将所送礼物珍藏起来作为永久的纪念。
由于哈萨克族信奉伊斯兰教,其葬礼基本上按伊斯兰教教规进行。哈萨克族十分重视葬礼,葬礼大体上分为临终前请,毛拉念经“赎罪”、整容、挂旗吊唁、报丧、奔丧、出殡、送葬、哀悼、祭祀等一系列活动,全部过程甚至要持续一年时间。
哈萨克族实行的是无棺土葬。“埋体”被净身后,用白布缠裹,直体仰身,头北脚南,面西朝向圣地麦加方向入葬。墓穴一般是先挖一个直土坑,在直坑的西壁再挖一个洞穴。安放完毕,用土坯树枝先封住侧洞,然后往直坑中填土,最后在墓上堆石成丘。坟的外形是长方形,周围建有坟墙,有门可出入,形似毡房。坟前立碑。死者去世周年时,要重修坟墓。普通人的坟墓用石块垒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人用土坯砌成圆形或方形墓冢。有声望的死者,还在坟上用砖石砌起高塔。
男性死者生前骑乘的马,要被剪去马尾、马鬃,或将尾、鬃梳成辫状,这种马哈萨克语称“托力阿特”,任何人都不得骑乘、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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